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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涌现出袁媛律师等优秀代表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7-11-19 17:11

       自东莞市及广东全省推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以来,信而立律师所作为一家成立二十多年的较大规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
      目前本所共有马海岸、袁媛、阳朝锋、陈巨延、刘海腾等律师投身到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中去,一共担任了十二个村的法律顾问工作,为全省的村居法治建设作出了自己的贡献,体现了本所的社会责任担当。
       近日,高埗司法分局公众号刊登专文,对本所袁媛律师的村居顾问工作作了专文报道。以下是部分报道(有删减,详情点击)。

    东莞市自2012年便开始了一村(社区)一公益法律顾问的工作,从2015年演变成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袁媛律师从一开始就参与到公益律师的工作中,担任高埗镇芦村的公益法律顾问,后来接着担任芦村的一村(社区)法律顾问至今,对村法律顾问的工作深有体会。开始做公益法律顾问时,当时芦村的村支书还是个老书记,有法律问题才找公益法律顾问,找的次数不多,一般是催交租金之类的问题;到了做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时,换了年轻的新书记,新书记明显对法律的重视程度大为提高,在做出一些决定、签署一些合同等文件前都会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遇到要处理的历史遗留问题,也会征询法律顾问的意见,所以法律顾问的作用日趋重要
    我国的法治工作在最近几年推进得比较快,但同时会面临不少历史遗留问题。2015年底,村支书拿一份法院判决书找到袁律师,征求解决问题的办法。袁律师认真阅读了判决书后,发现村委之前有委托律师以拖欠租金为由提起诉讼,但因为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所以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同时主张场地占用费,但被法院判决驳回起诉。如果仅从判决书内容上看,有可能认为这是一个错误的判决,下一步可能要考虑申请再审。袁律师再仔细向村委了解案件的始末,获知:案涉土地出租给某村民,签有租赁合同,但被其他村民以建设违法建筑为由投诉到国土局,国土局曾经来处理,拆了一小部分,就再没有继续拆下去,已经搁置了几年,村委想收回土地再利用,但建设物仍占用案涉土地。如果事实是如此,那这个民事纠纷的案件就不能再继续下去了,只能停止申诉了。经过初步了解案情,在没有看到相关处罚文件的情况下,袁律师建议村委先去国土局了解一下情况,再来做下一步决定。村委听取了袁律师的建议,到国土局了解,但被告知该案已经申请过强制执行。袁律师让村委拿到执行案件的案号,再接受村委的委托去法院查阅内档。查阅内档后发现,国土局曾对承租人做出个行政处罚,限时要求其自行拆除,但承租人没有拆除,所以国土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进行了几次约谈当事人,并限时拆除,如果不自觉拆除,就由国土局派人去强制拆除,但时间届满仍没有拆除,后国土局以“拆除需要时间做准备,申请暂时中止执行,待时机成熟再申请恢复执行”,可这一中止执行,就中止了三四年,一直搁置。经过了多番努力,终于为村委找到了症结所在,袁律师应村委的要求写了一份请求国土局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申请书。目前,该案村委仍在与国土局的交涉过程中,袁律师随时关注进展,并协助。
律师感言
 

         要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不是法律顾问一方的事情,需要多方配合,才能凸显其作用。首先,领导要重视;其次,村委搭好台子,宣传好、利用好法律顾问,让法律顾问有发挥作用的平台;再次,法律顾问需要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及执业技能,还应该有很强的责任心,用尽心尽力的姿态去完成这项工作,多方合作方能把该项工作做好。

袁律师 简 介
 

               

 

 广东龙川人,2004年7月毕业于广东警官学院,毕业时参加了中国共青团中央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到西部基层检察工作二年,曾在反贪局、侦查监督科工作。2007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于2008年4月到东莞开始从事律师职业。从2012年开始担任高埗镇芦村公益法律顾问,从2015年转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一直担任芦村的法律顾问。从担任村居法律顾问以来,只要村委、村民有法律需要,再忙也会优先处理,会第一时间协助解决,努力做到尽职尽责,无愧于心。从2013年开始担任东莞市工会律师服务团成员(第二、三届)及企业工会法律顾问、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及第六届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第一批特邀调解员、东莞市南城街道白玉兰家事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等。

 

本所援助韶关村居法律顾问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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